我們再看下面《合贊》,「《合贊》曰:佛者名覺,既自覺悟,複能覺他」。下面一個比喻,「譬如有人覺知有賊,賊無能為」。這是佛在經上的比喻,不覺小偷他趁機會可以偷盜你的財物,如果你覺悟,知道他是個小偷,他不敢偷了。為什麼?東西丟掉的時候,肯定是他,所以他不敢下手。這是用來比喻覺的意思。它比喻什麼?覺知有賊,賊是什麼?貪瞋癡慢疑、妄想分別執著,這個東西是賊。你要是真正覺悟了,你還用不用它?不用它了。這是這個比喻裡的真實義。我們實在講,無量劫來受這個賊的害,這個賊不在外頭,家賊,貪瞋癡慢疑、妄想分別執著,這是賊,讓我們失去自性本具的智慧德相,就害在它們手上。現在我們明白了,不用它了,不貪了,不瞋了,不癡了,對佛菩薩聖賢教誨不懷疑了,對待一切眾生不驕慢了,都能夠回過頭改過來,我們回歸自性指日可待。這就是覺知有賊,賊無能為。
文摘恭錄—淨土大經節錄精華(第162集)--淨空法師 2010/10/10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